转社保委托书

时间:2023-10-24 20:30:17
转社保委托书9篇

转社保委托书9篇

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委托书,委托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转社保委托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转社保委托书1

XXX(区)社保局:

您好!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目前在北京工作,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北京市(区)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方便前去办理。

特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被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20xx年 4月23日

转社保委托书2

北京xx社保局:

您好!

本人xx,性别xx,身份证号:。目前在xx武汉xx工作,公 ……此处隐藏399个字……ext-align: right;">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年月

附: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社保委托书9

XXX(区)社保局:

您好!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联系电话xxx)目前在北京工作,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北京市(区)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方便前去办理。

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联系电话xxx)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委托人:xxx(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xxx(签字或盖章)

  20xx年X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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